为了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保证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兼职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学生校外培训、兼职等是指非学校、各学院统一组织的,属于学生自行参加的各种校外培训与兼职行为。
二、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兼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学院-辅导员-班级-宿舍”四位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对外出参加校外培训、兼职活动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培训、兼职的情况,建立健全校外培训、兼职的学生动态管理档案,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凡在校外培训、兼职的学生,一律按照在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要求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晚11点前必须返回校内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须由本人提交家长签名或承诺同意的书面申请或手机留言短信给所在班级辅导员(专职兼职,下同),由辅导员报本学院学生管理科备案。外出培训、兼职学生应经常主动向其辅导员汇报校外培训、兼职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问题,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同时要加强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对违反本规定而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后果自负。
四、各班级辅导员要不定期对在校生的外出培训、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因培训、兼职而出现旷课、夜不归宿和擅离学校等现象,应及时向学院学生管理科报告,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汇报学生的违规、违纪现象,对违者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同时做好各个教育管理环节及与家长联系的书面记录。
五、各班级要利用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重点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培训、兼职过程中防范以下安全隐患:
1、交通安全隐患。提醒参加校外培训、兼职的学生,应注意选择正规合法交通工具。
2、不良中介诈骗的安全防范。随着大学生校外兼职人数的不断增加,社会上也随之出现了一些只以收取中介费用为目的非法中介,应教育学生加强辨识,谨防上当。
3、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在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如用人单位不履行协议而让学生从事约定的工作,有些工作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
4、谨防进入违法分子圈套。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看问题过于简单的弱点,以各种优厚条件为诱饵骗取学生信任,从而以学生作为其违法活动的工具,如非法传销组织或其他组织。而一些犯罪分子更是以帮学生找家教或兼职为名,对学生实施抢劫或其他犯罪。
5、其他方面的隐患。如虚假网络信息,以及娱乐场所等高薪招聘等。
六、学生从事校外培训、兼职活动事关学生的安全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引导,规范管理,确保校外培训、兼职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在校外培训、兼职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在查清相关事实的基础上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七、学校及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学生校外培训及兼职等按学校有关教学实习等管理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